要想將公積金賬戶里的余額全部提取出來,職工需符合以下幾種情形之一才行:

1.外地務工人員離開本市,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

2.部分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與單位終止勞動合同;

3.戶口遷出本市;

4.出境定居;

5.離休、退休;

6.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7.領最低生活保證金或因重疾/重大事故致貧。

前六種情況可以進行銷戶提取,最后一種情況是將公積金用來補貼家用,支持一次性全額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