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公積金貸款時,為了以后方便還貸,申請人同公積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銀行三方簽訂公積金代扣還款協(xié)議。協(xié)議生效后,受委托銀行在還款的第二月開始的每月10號左右從指定的公積金賬戶中扣除貸款人當月該還款的金額到該銀行的還款賬戶里,用來抵消公積金貸款。當銀行扣除成功后,公積金管理中心會及時記錄公積金貸款申請者的還款情況。如果該貸款人的公積金賬戶月入賬金額小于應還金額,那么,貸款人需要向委托銀行的個人銀行還貸賬戶里存入差額來補齊。如果貸款人沒有及時償還公積金貸款,那么管理中心將會記錄當期為逾期還款,借款人在歸還時就要多繳納一部分罰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