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內容為,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現(xiàn)住房出售后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xiàn)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yōu)惠。


  同時,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調首套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0.15個百分點。


  此外,南京市居民家庭購買二套住房的商業(yè)貸款最低首付比例已優(yōu)化調整為不低于40%,進一步降低改善性群體購房成本;對玄武區(qū)紅山新城等城市外圍人才集聚板塊可在現(xiàn)行購房政策基礎上增購1套;加大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對有60歲及以上成員的本市戶籍家庭可增購1套住房,對長期工作在南京但社?;騻€稅繳納在外地的居民,提供半年及以上居住證明可在南京購買1套住房。

1、南京市戶籍居民家庭買房條件為:未擁有住房或者僅擁有1套住房,可以購買一套房。

2、非南京市戶籍居民家庭買房條件為:未擁有住房且能提供3年內在南京累計繳納2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證明,可以購買一套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