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友“xiawenqibh1”問政:

  1.房產是婚前女方用公積金貸款購買,現在房本是單獨所有產權;2.婚后添加了男方公積金共同還貸款,共同還款時間已超過2年;3.現貸款期限還有好多年,處于未還清狀態(tài);4.房產證在自己手里。請問現在這種情況能在房產證中添加男方名字嗎?如果可以,需要什么證件來辦理?

  市自然資源局回復如下:

  貸款房子加名第一種方法是提前還完貸款,注銷抵押登記后辦理。第二種方法是征得抵押權人(公積金管理中心)同意增加共有人的書面意見后,才能辦理,如果抵押權人(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同意或者不能出具相關同意意見,不動產登記部門不能辦理不動產證添加共有人業(yè)務。

  婚后不動產證上加名業(yè)務需持結婚證,雙方身份證、不動產權屬證書(包括房產證、土地證)一起到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就行。需提交以下材料。1、登記申請書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3、不動產權屬證書4、共有人增加或者減少的,提交共有人增加或者減少的協議(夫妻過戶的提供結婚證,離婚過戶的提供離婚證及離婚協議或生效法律文書及生效證明);共有份額變化的,提交份額轉移協議5、相關稅費繳納憑證(登記費);6、如果房屋存在抵押登記,還需要提交抵押權人(公積金管理中心)同意增加共有人的書面意見。

  原問政網址請點擊進入:http://wz.dqdaily.com/wlwz/2022-07-13/187870.html

  問政熱線:6666669

  審核:謝麗艷、劉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