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承擔該筆貸款的連帶責任。

說實話,當初要求股東配偶簽署連帶責任保證,就是避免因借款人的假離婚而轉移資產,以逃避還款義務。你們就算是確因客觀因素真離婚了,但股東原配偶因其簽署的連帶責任保證法律文書,使其在擔保公司追償時不可能免責。

股東與其配偶后來簽署的免責協(xié)議,對于擔保公司的連帶保證協(xié)議來說,是無效的。因為股東配偶與擔保公司簽署的反擔保連帶保證協(xié)議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