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小樓為大家詳細介紹了買房時貸款和全款付款方式之間的區(qū)別,讓大家更好地根據(jù)自身的情況做出了選擇。那么這期,小樓將為大家介紹貸款買房時的“四金”和“四費”,教你認清什么該交,什么不該交,什么能退,什么不能退,減少大家在貸款買房時遇到的問題,為大家進一步答疑解惑。

一、四金

1、定金

又稱作保證金。在合同訂立或者交房履行合同之前所支付的一定金額,用以作為擔保,是一種常見的擔保方式。但是特別注意的是,定金是退還不了的。當債務人履行債務之后,定金一般都會作為價款或者回收,所以在交定金的時候購房者一定要考慮清楚,確定了心意在進行定金擔保。當然如果是對方?jīng)]有履行合同,則應雙倍返還定金!需要注意的是,定金繳納的數(shù)額不應超過合同標額的20%,若對方索要過多的定金,可以直接提出異議。

2、訂金

又稱作預付款。在初步達成協(xié)議之后,雙方進一步簽訂臨時認購協(xié)議,買房支付訂金就可以取得在此期間的優(yōu)先購買權。訂金與定金不同,定金是不受法律保護的,若是有違約的情況存在,要看違約方才能確定是否退款。而訂金簽購的認購協(xié)議,是需要約定所選房號、面積、房屋單價、總價款、交房期限等信息的。在合同還未履行的情況下,不論是哪方違約,預付款都要原數(shù)返還。

3、認籌金

有時候購房者對于樓盤十分滿意,為了表達自己的誠意,就會繳納認籌金。認籌金能讓購房者獲得一些購房選房的優(yōu)先權和某些開發(fā)商許諾的優(yōu)惠。但是要十分注意的是,認籌金是不具備法律效應的。并且許多房地產(chǎn)商允諾的提前認購優(yōu)惠實際上都沒有太多實用的優(yōu)惠,甚至還可能存在著一些風險。因此,如果要交納認籌金,一定要十分謹慎才可以,以免遭受損失。

4、誠意金

又稱作意向金。多出現(xiàn)在中介處于買賣方雙方簽訂的合同中,購房者繳納小額金額,大部分屬于購房者自發(fā)行為,金額數(shù)由當事人自由約定,但是并不具有法律效應;所以購房者在繳納的時候要特別注意書面協(xié)議的表達以及收據(jù)公章是否正確完好。在其中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對于某些無預售證樓盤,如果需要提前收取誠意金,那么一定要提高警惕,輕易相信的話很有可能碰到誠意金無法退還的情況。誠意金繳納后可以直接抵押作房款使用。

以上四金是購房時需要繳納的金額,購房者們一定要明確其是否具備法律效應,予以警惕,做好防范工作。

二、四費

1、房產(chǎn)評估費

指銀行在審核貸款的過程中,對購房者抵押的房屋價值進行評估,從而進行貸款風險控制,一般來說都是由第三方機構來執(zhí)行的。大多數(shù)的銀行將房產(chǎn)評估作為貸款的前置條件,并且要求了貸款申請人要承擔評估費,交由評估公司,收費標準為房價的1%至5%不等。

2、房產(chǎn)抵押登記費

這筆費用也是需要購房者來支付的,基本金額為:住房每件80元,非住房每件550元;但其實,這筆錢只能是房屋抵押權人銀行或者是開發(fā)商收取的。

3、房屋貸款保險費

一般是指全款或抵押貸款購買的產(chǎn)權房屋,因火災、爆炸、洪水、泥石流等對房屋造成損壞后的相應賠償。商業(yè)貸款可以選擇不交此費用,但若是公積金貸款是必須要求交這個費用的。

4、房貸利息費

以上四費是在貸款抵押等過程中會收取的一些費用,購房者們一定要仔細辨認自己繳納的費用是否合法,合理維護自己的權益,在買房的時候少吃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