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天,這條新聞火遍網絡。

根據上述新聞進行梳理,大概是這么回事:

1)。400多名大學生通過廣西某金融投資公司的“704?;ā睒I(yè)務借貸7000元左右,大多拿來購買高檔手機。

2)。手機到手后,這些大學生沒有一個還錢的,從而成為被告。

3)。原告放棄利息、手續(xù)費、違約金等,只要求付清本金和訴訟費用。

4)。收到法院傳票后,被告大學生成立QQ群。一致觀點:國家在打擊高利貸、非法放貸,而這個“校園貸”就是非法放貸,他們借的錢根本不用還。

5)。最后,僅有3名大學生還錢,因為他們已找到好工作,大學一畢業(yè)就將去單位報到。父母擔心他們因此事“丟”了工作,所以就給他們錢,讓他們趕緊來處理,這才“不得已”來還錢。

6)。法官表示,如果判決這些大學生敗訴后,他們仍不還錢,等他們上了老賴“黑名單”后,不僅要還錢,還會給個人信用留下污點。

這則報道出來后,在網絡上引發(fā)很大反響,大多都是指責大學生巨嬰、逃避責任、借錢享受等等。更是有不少網友紛紛感慨,這家小貸公司簡直就是小白羊啊!這么溫柔,顛覆了我對貸款公司的想象!人家只是要回本金為什么這么難……

事出反常必有妖。果然,馬上就有大學生反映情況。按照大學生的說法,這個“704?;ā惫荆サ剿麄儗W校宣傳,意思是你們大學生沒什么錢,可以給我打工做兼職,這個蘋果手機你先拿著,錢到時從你兼職的工錢里扣就行了。

從獲得的一份《柒零肆個人借款及商品分期使用合同》也證實了此說法。

合同顯示,甲方(即大學生)向乙方(即704)取得的分期商品總額為5610元,甲方通過兼職方式取得報酬,兼職還款期限為1年,甲方每月需向乙方支付借款利息和管理費61元,每期償還借款及其余費用合計529元。甲方如有逾期需要支付借款本金的千分之二的違約金給乙方。按照約定,甲方每個月需完成41個小時的兼職,工時費是13元/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