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Wind的數據,2017年,130家A股房企的凈利潤總額為2134億元,同期“支付的各項稅費”指標則達到2628億元。凈利潤與納稅的比例為1:1.23,相當于房企每掙得1元錢利潤,同時也繳納各項稅費1.23元。

同期,66家港股上市的內房企實現凈利潤2501億元,“應交稅金”一項為3658億元,兩者比例為1:1.46。相當于房企每掙得1元錢利潤,應繳納稅金1.46元。

由于會計準則不同,A股和港股房企的納稅統(tǒng)計中,既存在口徑的不一致,也有應交和實交的差別。但兩組數據都反映出,房地產行業(yè)的稅賦支出高出同期凈利潤水平。實際上,房地產業(yè)對地方財政的貢獻不止于此。

利潤1元,交稅1.2元

A股上市房企中,萬科支付的各項稅費最高,為397.6億元,略高出同期的372.1億凈利潤。綠地和保利次之,支付的各項稅費分別為281.6億和269.9億。

港股上市的內房企中,恒大為納稅大戶,“應交稅金”一項達697.0億,其中僅所得稅就支出404.2億。恒大同期的凈利潤為243.7億。碧桂園、中海、華潤、融創(chuàng)等房企的應交稅金同樣不菲。

由于業(yè)務類型、產品性質、區(qū)域布局、結算周期等因素不同,房企的稅金和利潤比例有所差別。但總體而言,納稅規(guī)模與銷售規(guī)模成正比。

如在A股上市的房企中,去年共有25家企業(yè)繳納的稅費不足一億元。這些企業(yè)大多為規(guī)模較小的地方性房企,或因經營問題被帶上“ST”帽子。

在H股上市的房企中,也有6家房企應交稅金不足一億元,主要是規(guī)模較小或輕資產公司,如首創(chuàng)矩大、人和商業(yè)、合富輝煌、雅生活服務等。

據悉,自房地產業(yè)在2016年正式被納入營改增試點后,房地產企業(yè)應交的稅種經過合并,總體稅負減輕。但在很多城市,房地產企業(yè)仍是納稅大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