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稱不能取消預售制

貸款應該在交房時辦

這是某新聞的標題,我覺得他前半部分說的有道理。

為啥會買賣預售制的房子其實是相對的,因為交個首付款還行多的沒有或者當時給不了全款和預售相對便宜些的購房者和沒幾個開發(fā)商有那個全建完再賣房的資金量,所以才促使預售制的出現。

但是貸款應該在交房時辦那就不對勁了啊。

那既然專家認為貸款應該在交房的時候辦,那購房者為啥不買現房時辦理貸款?

現房已經在那了,貸款就能拿到實實在在的房啊,為啥不?難道不是因為房貸名義只能交給開發(fā)商建房子的用途銀行才會根據購房者的情況走審批流程?

開發(fā)商本來就是收錢辦事建房子交房子,錢都沒見到他為啥要開工?

購房者本來就是圖預售的便宜自己資金有限而且可以因自身情況選地段買房供小孩上學和自住結婚生子,給父母養(yǎng)老。

那開發(fā)商只拿了地都沒錢開工或者不見錢不開工,那吹的天花亂墜的后續(xù)像廣告一樣的房從哪來?

就像飯館訂餐一樣,你預定十份的量或者給十份的錢就給你做十份。

這個時候,有的老板會要求全款,有的老板會要求定金(訂金?這兩個我搞不懂。)來取餐的時候給完剩下的錢。

所以我認為,以后開發(fā)商拿完地之后有錢的就自己建再銷售或者跟銀行扯皮去要額度要錢建完之后再賣。

或者購房者買現房時可以房貸。

預售制的房子可以采取階段式收錢。

1.開發(fā)商拿地,打廣告預售開啟預定模式。

2.購房者看廣告圖、樣板房、地段、自身資金情況下單。

3.購房者付全款,或者付首付款后可以申請階段式房貸。

4.階段式房貸就是分批式(分期?)給錢。直白點就是給多少錢干多少活,假設購房者購買預定一樓商鋪,銀行審批預定一樓購房者的房貸。

看開發(fā)商開工進度階段式將購房者的房貸錢分期付款給開發(fā)商。

5.就比如假設購房者購買預定一樓商鋪,銀行審批預定一樓購房者的房貸后,預付購房者一半房貸錢給開發(fā)商,完整建造完一樓商鋪后給尾款,每一層都這樣直到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