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貸款不是多少年會成為死賬,只要超過銀行的兩年訴訟時效就是死賬。

信用社貸款屬于金融借款合同,貸款人是指銀行或信用社,適用兩年的訴訟時效。

也就是說從貸款到期之日起計算,兩年時效內銀行沒有進行催收的,因此超過了訴訟時效,即便進行起訴,法院也不再支持其訴訟請求。

但是,銀行有專門的法務部門,如果銀行在貸款到期后對貸款進行有法律效力的催收,則不存在超過訴訟時效的問題。

貸款還不上的后果:

1、貸款行向法院起訴,法院會采取凍結貸款人以及貸款擔保人的所有銀行帳戶上的存款,查封已抵質押的財產等財產保全措施。

2、判決下來后,會依法進行強制執(zhí)行,將個人財產用以清償銀行的貸款以及由此產生的一切訴訟、處置抵押物變現時產生的相關費用等。

3、信用會受到影響。以公司為借款人的,該公司在全國銀行信貸咨詢系統(tǒng)中會被記錄在案;以個人名義貸款的,會在全國個人征信咨詢系統(tǒng)中被記錄逾期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