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

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 (FDIC) 是美國政府的一家獨立機構,負責為銀行存款提供保險。成立于 1933 年,FDIC 的使命是保護存款人的資金,保持銀行體系的穩(wěn)定,促進美國金融體系的競爭和公平。

FDIC 如何運作?

FDIC 向符合條件的銀行征收保險費,并使用這些費用建立一個保險基金。當銀行倒閉時,FDIC 可以從基金中向存款人支付損失,最高至 250,000 美元。

存款是否全部受保險?

大多數在 FDIC 成員銀行的存款都受保險,包括支票賬戶、儲蓄賬戶、定期存款和貨幣市場賬戶。然而,某些類型的存款可能不予保險,例如經紀賬戶、信托賬戶和投資賬戶。

FDIC 保險如何保護存款人?

當銀行倒閉時,FDIC 的保險可以保護存款人的資金。FDIC 可以收購不合格的銀行資產,并向存款人支付損失。這有助于防止存款人因銀行倒閉而損失資金。

FDIC 如何保持銀行體系的穩(wěn)定?

通過為銀行存款提供保險,FDIC 可以幫助保持銀行體系的穩(wěn)定。存款人對銀行的信心增強,從而降低了銀行擠兌的風險。這有助于保持金融體系的平穩(wěn)運行。

FDIC 如何促進競爭和公平?

通過向不同規(guī)模的銀行提供保險,FDIC 可以促進銀行業(yè)的競爭。這允許小銀行與大銀行展開競爭,并幫助確保消費者獲得廣泛的銀行服務。


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

美國是世界上第一個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國家。1829年紐約實施了全美第一個州立存款保險制度。百年之后的1933年美國政府為應對大蕭條對銀行業(yè)的沖擊,通過了《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于1934年成立了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并于同年建立聯邦儲蓄信貸保險公司(FSLIC),后者專門向儲蓄信貸協會(S&Ls)提供存款保險。

FSLIC被20世紀80年代的儲貸危機耗盡了資本,于1995年被FDIC接管,FDIC是美國最主要的存款保險機構。除FDIC之外,美國的國家信用合作保險基金也具有存款保險職能,向信用合作機構提供存款保險。

FDIC的主要職責

經美國國會授權,FDIC主要有三大職能。一是存款保險。為全美6589家獨立注冊的銀行和儲蓄信貸機構的8種賬戶超過4萬億美元提供限額保險,最初存款人保險限額僅為2500美元,后經多次調整,1980年將保險限額由4萬美元提高到10萬美元,2008年危機期間為了防止銀行擠兌,再次將存款保險限額由10萬美元大幅調高至25萬美元。

二是銀行監(jiān)管。對5200多家非美聯儲成員的州注冊銀行和儲蓄信貸機構直接監(jiān)管,可以要求被監(jiān)管銀行定期報告其財務狀況,開展現場檢查;對從事不安全業(yè)務的銀行及管理人員處以罰款、發(fā)布停業(yè)整頓命令、撤銷高管人員職務、終止并取消其存款保險等處罰。三是處置倒閉存款機構。當存款機構資不抵債、不能支付到期債務或資本充足率低于2%時,該機構的注冊管理機關將做出正式關閉決定并通知FDIC。根據美國法律,FDIC是所有倒閉聯邦銀行和聯邦儲貸協會的清算管理人,目前大部分州也任命FDIC為倒閉州銀行的清算管理人。

FDIC處置倒閉存款機構主要有三種方式:一是購買與承接交易,即由一家穩(wěn)健金融機構承接倒閉機構的部分或全部債務,購買其部分或全部資產,FDIC為收購提供資金援助;二是存款償付,指FDIC在清算倒閉機構過程中,直接向存款人賠付被保險存款,然后進行清算;三是救助,FDIC通過貸款、存款、購買資產或承擔債務等方式向瀕臨破產的銀行提供財務援助,使該銀行免于破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