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租房提取所需材料

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租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房租發(fā)票或收據(jù)原件及復印件

銀行卡復印件(用于提取公積金)

婚姻證明(已婚者提供)

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如非戶籍所在地租房,需提供居住證等)

問:如果戶口與住房地址不一致,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除了上述材料外,還需要提供居住證或居住登記卡等證明文件。

問:租房合同中沒有房東信息怎么辦?

這種情況需要提供房東的身份證復印件及聯(lián)系方式證明(如水電費發(fā)票、電話清單等)。

問:租房發(fā)票遺失了怎么辦?

可以提供房租收據(jù)或其他證明租房關系的文件,如轉賬記錄、租房協(xié)議等。

問:公積金提取金額有什么限制?

提取金額通常限制在當年已繳納公積金的總額以內,且每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提取額度的50%。

問:公積金提取后多久可以到賬?

一般在申請通過后的3-7個工作日內到賬。

問:公積金租房提取是否需要扣除個稅?

是的,提取的公積金需要扣除個稅。

問:公積金提取用途是否受限制?

提取的公積金只能用于支付租金,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租房提取公積金所需材料

職工連續(xù)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租住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無房產的證明,由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根據(jù)當?shù)厥袌鲎饨鹚胶妥庾∽》棵娣e,確定租房提取額度。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和租金繳納證明,按照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

每次申請均需提供下列資料:

①提供加蓋“備案專用章”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或與單位簽訂的租房租賃合同原件與復印件;

②房租發(fā)票原件與復印件,如果是與單位簽訂租房合同無法提供發(fā)票的,可提供收據(jù)(需加蓋單位公章或財務章);

③房管部門出具的廣州市行政區(qū)域內承租人名下無自有產權住房的證明原件一份(自出具之日起一個月內提出申請)。

申請條件:

①在租賃合同期內已到房管租賃部門辦理了備案手續(xù),提取申請應在租賃合同備案之日起半年內,且在租賃合同有效期內提出,逾期視為自動放棄,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兩次提取最長間隔不能超過一年(超過一年的,最多只能提取一年的房屋租金),至租賃期滿;

②在廣州市行政區(qū)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且所租房屋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

③只限承租人本人提?。?/p>

④中心審批人員可在租賃合同期內不定期上門抽查核實職工的租房行為是否真實,不真實的取消因租該套房屋產生的提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