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通知

根據國家和省住房公積金管理相關規(guī)定,結合我市實際,現(xiàn)將2020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范圍

在臨沂市行政區(qū)域內依法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及其職工,以及機關、事業(yè)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和參公管理單位)及其工作人員。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標準

2020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調整為4077元/月,繳存基數下限按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

職工繳存比例

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5%-12%,由職工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同意后確定,并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備案。

單位繳存比例

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單位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5%-10%,具體比例由單位根據自身實際情況確定。

繳存基數調整時間

此次調整自2020年7月1日起執(zhí)行。

其他事項

已按原繳存基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和職工,從2020年7月1日起按調整后的繳存基數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后,單位和職工繳存比例不變。


臨住字〔2020〕44號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

為做好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工作,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50號)等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就2020年度我市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內容

2020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按照職工本人2019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核定。職工月平均工資應按國家統(tǒng)計局規(guī)定列入工資總額統(tǒng)計的項目計算。2020年度住房公積金最高月繳存基數為19070元;最低月繳存基數市轄區(qū)1730元,九縣1550元。

二、執(zhí)行時間

2020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上下限執(zhí)行時間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請各單位接此通知后,認真做好繳存基數調整相關工作,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開展。

臨沂市住房公積金服務中心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