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市個人住房公積金提前還款新規(guī)定

濰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近日發(fā)布通知,明確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前還款業(yè)務的新辦理規(guī)定。調整后,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前還款業(yè)務辦理更加靈活便捷,有利于滿足貸款職工的提前還款需求。

提前還款條件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職工在貸款期間,可以隨時使用自有資金一次性或分次提前償還原貸款本金。提前還款時,貸款職工應提前向貸款銀行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材料。貸款銀行審核通過后,職工即可辦理提前還款手續(xù)。

提前還款方式

職工可采取一次性還款或分次還款兩種方式提前還貸。一次性還款指職工一次性償還全部貸款本金;分次還款指職工在貸款期間分多次償還貸款本金。分次還款時,職工每月提前還款的金額不低于已發(fā)放貸款本金余額的10%。

還款金額計算

提前還款時,貸款銀行將根據(jù)職工提前還款的金額和還款日期,重新計算貸款利息。職工提前還款的利息計算自實際還款日起至原貸款期限屆滿日止。提前還款的本金部分不再計息。

還款后調整

職工提前還款后,貸款銀行將按照調整后的貸款金額重新計算每月還款額和還款期限。職工提前還款的次數(shù)、本金金額和還款日期,貸款銀行將記錄在貸款職工的個人信用報告中。

提前還款的影響

提前還款可以減少貸款利息支出,縮短還款期限。對于貸款利率較高的職工來說,提前還款的節(jié)省利息效果更加明顯。但是,提前還款時應考慮自己的資金情況,避免影響日常生活開支。


廣大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

根據(jù)住建部、財政部、人民銀行、公安部《關于開展治理違規(guī)提取住房公積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號)、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一次辦好”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實施方案》(魯廳字〔2018〕31號)等文件要求,本著方便職工、一次辦好、提高辦事效率的原則,經(jīng)研究,對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前還款業(yè)務辦理規(guī)定進行調整。

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前還款業(yè)務的,借款人在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商業(yè)銀行(以下簡稱受委托銀行)服務窗口辦理即可。其中,全部使用住房公積金賬戶可用余額部分提前還款的,也可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前臺辦理(具體辦理說明見附件)。

本通知自4月1日起執(zhí)行,特此通知。

濰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9年3月8日

附件: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前還款業(yè)務辦理說明

借款人應于每月14日(含)前申請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前還款業(yè)務,具體辦理說明如下:

一、申請材料

(一)借款人用自有資金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可用余額提前還款的,提供本人身份證。

(二)借款人用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可用余額提前還款的,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證、結婚證或戶口簿。

二、還款類型

(一)提前全部還款

1.全部使用自有資金還款的。借款人需將自有資金存入還款銀行賬戶內,用銀行賬戶余額沖減剩余貸款本息。

2.全部使用住房公積金賬戶可用余額還款的。用借款人或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可用余額沖減剩余貸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