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長治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調整

近期,長治市出臺了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調整,對現(xiàn)行的政策進行了部分調整。本次調整涉及借款對象、貸款額度、還款方式等方面。

借款對象

調整后的借款對象為職工本人、職工配偶、職工子女。職工子女是指未婚且在法定年齡內享受父母職工待遇的子女。

貸款額度

調整后的貸款最高額度為職工家庭100萬元,且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所購住房價值的80%。此外,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可申請不超過60萬元的貸款。

還款方式

調整后的還款方式包括等額本息、等額本金和組合還款三種。職工可根據(jù)自身情況選擇合適的還款方式。其中,等額本息還款是一種較為常見的還款方式,每月還款額固定,利息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減少。

其他政策調整

此次調整還涉及其他方面,包括:貸款利率調整為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執(zhí)行;貸款年限最高可延長至30年;允許職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貸款本息等。

常見問題解答

問:本次調整的貸款最高額度是多少?

答:100萬元。

問: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可申請的最高貸款額度是多少?

答:60萬元。

問:調整后有哪些還款方式可選?

答:等額本息、等額本金和組合還款。

問:貸款年限最高可延長至多少年?

答:30年。

問:調整后職工是否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貸款本息?

答:可以。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十九大報告提出的“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的住房定位精神,保障繳存職工剛性需求,化解資金流動性風險,根據(jù)省住建廳《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住房公積金政策執(zhí)行情況檢查及風險隱患排查的通知》(晉建金函〔2018〕799號)要求,結合我中心個貸率已達90%的實際情況,決定自2018年7月20日起對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進行調整。為了便于廣大群眾了解新政,現(xiàn)就大家關心的問題解讀如下:

一、關于認房又認貸

根據(jù)我們新調整的政策,停止向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發(fā)放公積金貸款,所以需要對套數(shù)進行認定,套數(shù)的認定我們執(zhí)行認房又認貸的標準。

認房認貸,就是根據(jù)借款人夫妻雙方在戶口所在地、公積金繳存地和購房所在地不動產(chǎn)登記部門出具的房屋套數(shù)證明,并結合征信系統(tǒng)和住房公積金系統(tǒng)里的貸款次數(shù),綜合認定房屋套數(shù)。

首套房界定,就是在查詢記錄中無住房,借款人夫妻雙方的征信報告和公積金系統(tǒng)中也無住房貸款記錄。首套房貸款利率按基準利率執(zhí)行,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

二套房界定,分兩種情況:一是查詢記錄中有一套住房,借款人夫妻雙方的征信報告中或住房公積金系統(tǒng)中有一筆住房貸款記錄的,且貸款記錄和查詢記錄的房屋為同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