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客戶在辦理北京房產(chǎn)抵押貸款的時候就會遇到做公證,很多客戶都希望不用做公證,但有時候我們要想成功申請到貸款,做公證是避免不了的,那么到底辦理抵押貸款我們涉及到哪些公證,又為什么要做公證,下面就和臣財網(wǎng)小編一起了解一下吧。


什么是公證

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jù)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qū)γ袷路尚袨椤⒂蟹梢饬x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公證制度是國家司法制度的組成部分,是國家預防糾紛、維護法制、鞏固法律秩序的一種司法手段。公證機構的證明活動與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訴訟活動不同。前者是 在發(fā)生民事爭議之前,對法律行為和有法律意義的文書、事實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給予認可,借以防止糾紛,減少訴訟。它不能為當事人解決爭議;而人民法院的訴訟活動,則是在發(fā)生民事權益糾紛并由當事人起訴之后進行的,其目的是作出裁決。

公證的作用

公證的社會認知度在于其公平公正,也就是我們常講的“公信力”.公證深層次的社會認知感在于公證是一個社會誠信的表征,是一個國家預防糾紛的制度安排,是減少市場風險的手段,更是降低權利救濟成本的依靠。

2006年3月1日,我國第一部公證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正式實施。十年間,公證制度在國家治理、社會發(fā)展、公民生活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在維護市場經(jīng)濟秩序、保障和實現(xiàn)公民權益、促進對外開放、加強社會誠信建設等方面發(fā)揮了重要作用。

一般,借款可以分為“有抵押借貸”和“無抵押借貸”兩種,而抵押就是屬前者。抵押一經(jīng)設立生效,即在抵押權人和抵押人雙方產(chǎn)生權利義務:抵押權人除了享有優(yōu)先受償權外,有權占有或監(jiān)督抵押物,有權請求抵押人償付自己保管抵押物所支出的費用,并有權限制抵押人對抵押物的處分,但抵押權人不取得對抵押物的使用權。抵押人則享有對抵押物的處分權,但須事先征得抵押權人的同意,并有義務妥善保管自己占有的抵押物。就同一抵押物剩余的擔保價值,抵押人有再設定抵押的權利。抵押由于主債履行,抵押物滅失、抵押權實現(xiàn)而消滅。

實行公證制度,雖然公證也并非抵押貸款的必經(jīng)程序,但部份財產(chǎn)抵押是否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在法學界、金融界爭議頗大。實行抵押公證制度予以確認合同效力,既保護債權人的利益,也維護法律的嚴肅性。

北京房產(chǎn)抵押貸款都涉及到哪些公證?

北京房產(chǎn)抵押貸款過程中主要包含借款合同公證、委托公證、身份公證(身份證等原件與復印件一致性公證)、強制執(zhí)行公證(賦予債權文書具有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公證),其次根據(jù)借款人實際情況可能還會涉及放棄繼承公證、婚姻狀況公證、授權委托書公證等。

上面我們對公證做了了解,大家想必也了解到了不少,所以,當大家在遇到做公證的時候,能夠積極配合,從而盡快的獲得貸款審批。想要了解更多貸款資訊敬請微信搜索臣財網(wǎng)微信公眾號:互金小助手(hujinzhush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