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在婚前、婚后都有購買房子的行為,有些在婚前已經還清了,有些在婚后依然在還款,甚至打算離婚了房貸還未還清,那么就牽扯到很多財產分配的問題。那么房貸還未還清的情況下,萬一離婚了怎么辦?房產可以按以下情況進行分割處理。

  處理原則:根據房屋購買的時間來區(qū)分

  一、房屋購買于婚后。

  這種情況下,房屋無疑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因此,未還清的房貸也就屬于雙方,在離婚時,房產與房貸一并分割。

  二、房屋系一方購買于婚前。

  這種情況下,根據于誰的名下,又分為兩種不同的情況:

  1、婚前付款買房一方名下。

  這種情況下的房產分割,第10條第2款有明確的規(guī)定,即“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顯然,這種情況下,房屋應歸婚前付款買房一方,但婚后還貸部分及其增值部分,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婚前付款買房方給予補償,同時,尚欠的房貸也由婚前付款買房方承擔。

  2、在夫妻雙方名下。

  這種情況下,房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尚欠的房貸也就屬于雙方所有,離婚時,房產與房貸應一并分割。至于一方于婚前所付的房款,應作為債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