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yōu)化措施實現了公積金貸款業(yè)務“四減”。

首先是減材料。借款人申請貸款時,無需再提供還款卡(或存折)原件,只需告知還款賬號以供校驗;屬于存量住房貸款申請的,無需提供首付款收據和售房人不動產權證書。同時,借款人信息能夠調用身份證和婚姻關系電子證照核實的,無需再提供身份證、戶口簿和結婚證(離婚證)3份材料。

二是減時限。對資料齊全的貸款申請,通過同步完成擔保審核和貸款復審等,審核時間將由原先的9個工作日縮短為3個工作日。

三是減跑動。借款人無需再聯系開發(fā)商取得《關于同意銷售和解除抵押權證明》和《售房人銀行開戶情況說明》,無需再聯系開發(fā)商給《收證合同》簽章。

四是減簽字。將在借款合同、變更協(xié)議、貸款審核確認書等單據中啟用電子印章,在申請表等單據上啟用電子簽名,來減少借款人的簽字數量。

以夫妻辦理二手房貸款申請為例,優(yōu)化后可以減少2份紙制借款申請表簽字和4處借款合同簽字,借款人只需在4份借款合同的借款人及抵押人2處簽名,簽字數量由36個減少為16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