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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任何一個企業(yè)的法人代表,其在參與公司經營決策管理的同時,最重要的是,必須對該企業(yè)的所有合法經營行為和非法經營行為負責,那么,公司的債務與公司的法人有關嗎,法人要負擔公司債務嗎?


網友咨詢:公司的債務要公司法人承擔嗎?


北京市東元(廣州)律師事務所朱陳康律師解答:


公司債務一般由公司全部資產承擔,而法人不承擔。公司具有獨立人格,法人代表如果作為自然人是不需要承擔公司債務,但是,變更后的法人是要承擔原公司債務的。


如果公司法人具有下列三種情形的,需要對公司債務負責:


1、如果公司是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其法人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如果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其發(fā)起人是公司法人的話,當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負連帶責任。


3、如果公司法人也是公司股東,其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yè)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朱陳康律師解析:


公司債務是民法中債務概念與公司的簡單組合,是指公司與特定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包括公司貸款、應付賬款、未付款的采購件等等。公司債務包括公司與特定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其轉讓受合同法的限制,它具有不同的償還方式和期限,且形式是多樣性的。


因下列情形致使公司與其股東或者該公司與他公司難以區(qū)分,控制股東對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1) 公司的利益與股東的收益不加區(qū)分,致使雙方財務賬目嚴重不清的;


(2) 公司與股東的資金混同,并持續(xù)地使用同一賬戶的;


(3) 公司與股東之間的業(yè)務持續(xù)地混同,具體交易行為、交易方式、交易價格受同一控制股東支配或者操縱的。


做為任何一個企業(yè)的法人代表,其在參與公司經營決策管理的同時,最重要的是,必須對該企業(yè)的所有合法經營行為和非法經營行為負責,為該企業(yè)的所有債權和債務負責。


法人承擔了民事責任后,是否還要追究法人代表的責任,這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一般說來,法律要求法人必須在主管機關批準登記或有關條例規(guī)定的業(yè)務范圍內開展活動。


法人代表代表法人在此范圍內簽訂的合同或者其他民事行為,其后果由法人負責。即使是法人代表在法人的權利范圍或者范圍內作出了錯誤的行為,也應由法人負責。


如果法人代表或其他工作人員的行為超出法人的權利范圍或業(yè)務范圍,無論其行為對錯,法人都概不負責。但是還須看到,法人代表在實際活動中的一些錯誤行為,包括侵權行為,甚至是違法犯罪行為,是代表法人履行職務時發(fā)生的,有的甚至是經法人組織同意或默許的。在此情況下,法人和法人代表都要承擔必要的責任。


北京市東元(廣州)律師事務所專職執(zhí)業(yè)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