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債權轉讓,是指接待雙方發(fā)生民間借貸后,出借人將自己手中的債權的全部或者是部分轉讓給他人的行為。在民間借貸債權轉讓過程中,有以下幾個問題需要引起注意:

1、若是出借人將自己的債權全部轉讓給了他人,那么他和借款人之間將不再構成借貸關系。如果出借人只是將部分債權轉讓給了他人,那么,出借人和原借款人仍存在借貸關系,同時轉讓的第三人和借款人也存在借貸關系。

2、轉讓時,出借人必須通知借款人轉讓才有效;

3、轉讓時,轉讓人和受轉讓人之間就債權轉讓必須達成協議,轉讓無爭議;

4、被轉讓的債權,還可進行再轉讓。

5、轉讓時,必須簽訂合法有效的轉讓協議書,轉讓才有效。否則視為無效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