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們最常用的貸款擔保方式有兩種,即:抵押擔保和保證人擔保。其中,抵押擔保是指借款人以自己名下的房產或汽車作抵押擔保,申請貸款;保證人擔保是指借款人在無抵押物的情況下,提供的承擔連帶責任的第三方保證。

據了解,并非任何人都可以作為保證人為他人擔保的,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必須具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2、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的住所;

3、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

同時,還要注意以下事項:

1、不能以學?;蜥t(yī)院等非營利性為目的的事業(yè)單位為擔保人;

2、作為銀行機構本身的銀行等金融機構不能成為擔保人;

3、一般來說,也不能以國家機關作為擔保人,但是在特殊情況下,經國務院特殊批準的使用我國政府或國際經濟組織貸款的可以不在此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