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抵押人和抵押權人簽訂書面的房產抵押合同;

2、雙方帶房屋所有權證書和身份證件共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理局申請抵押登記。

房地產抵押的基本條件根據我國的有關規(guī)定,下列房地產可以設定抵押: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2)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土地的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3)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經發(fā)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使用權。

同時,下列房地產不得設定抵押:

(1)土地所有權;

(2)耕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經發(fā)包方同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以鄉(xiāng)(鎮(zhèn))、村企業(yè)的廠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除外;

(3)用于學校、幼兒園、醫(yī)院等公益性的房地產;

(4)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房地產;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監(jiān)管的房地產;

(6)其他依法不得抵押的房地產。

沒有貸款的可以去做一個個人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