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2019年以后,大家就可以享受到個人所得稅專項扣除的優(yōu)惠政策了。不少人在申請個稅扣除申報方式時,不知道該選擇哪一個好。今天,就為大家說一說個稅扣除申報方式哪個好。

大家在進行個稅申報時,有兩種選擇,一種是通過扣繳義務人申報,另一種是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首先,大家要先了解一下這兩種社保方式的區(qū)別。

個稅扣除申報方式區(qū)別

扣繳義務人申報是指納稅人通過所在單位進行個稅扣除申報,由單位每個月計算出員工應預扣預繳的稅款,再向稅務機關辦理全員全額納稅申報。

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是指每個月單位發(fā)放工資時正常扣稅,之后在第二年由納稅人自己前往稅務部門辦理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再由稅務部門進行退稅。

各自特點

1、大家不難看出,通過扣繳義務人申報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大家在發(fā)工資的當月就可以享受到減稅福利。另外,每次扣除由所在單位的財物部門負責,自己可以省很多事。

2、通過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大家需要自己去申請扣除,會比較麻煩,且無法在當月享受減稅福利。不過,對于有多項收入的人來說,自己去辦理會好一些。

由兩種個稅扣除申報方式的特點來看,通過扣繳義務人申報會比較方便,也可以盡早享受到稅收優(yōu)惠。另外大家也無需擔心通過扣繳義務人申報會泄露個人隱私,經(jīng)辦人員從系統(tǒng)中是看不到重要個人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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