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不能一概而論,要區(qū)分情況對待:

1、如果婚前簽訂合同并支付全款,婚后才下房產證,只要證上沒有對方名字,絕對屬于婚前個人財產;

2、婚前簽訂合同買房,婚后辦證,只要房產證登記的兩人名字,肯定是共同財產;

3、婚前簽訂合同并出首付,馬上結婚共同還貸,房產證只登記一方名字,應該算共同財產。因為首付款相對較少,還款期限較長,算共同財產更為合理。

4、婚前簽訂合同并出首付,婚后還貸主要是買房者父母,房產證只一方名字,應該算婚前個人財產更合理。這種情況必須簽訂書面的贈與協議約定只給子女一方所有,否則視為共同財產。

5、婚前簽訂合同并出首付,婚后共同還貸,但婚前首付款經婚前財產公證的具有法律效力。擴展資料:判定婚后財產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取決于夫妻間的約定及法律的規(guī)定,具體如下:如果有婚后財產協議明確約定了婚后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樣分配,那么婚后取得的財產需要按照協議的約定分配;如果沒有婚后財產協議或者協議約定無效時,就要遵循《婚姻法》以及《婚姻法》解釋的規(guī)定。